本报北京8月14日电 (记者王林) 天津港“812”特大爆炸事故发生后,目前各大保险公司针对爆炸事故的保险赔付工作已经展开。专家估计,此次爆炸事故中财产保险的赔付数额最大,约为50亿~100亿元。
据报道,
中国
人保健康总公司和天津分公司启动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紧急开展客户信息排查和理赔服务工作。截至8月14日上午7时,中华保险共接到报案7
起,其中天津分公司承保的车险报案4起、雇主责任险1起、财产险1起,总估损金额10万元。阳光产险目前已接到车险报案14起、财产险报案16笔、意健险
1起,客户报损2440万元。同方全球人寿承保的客户中已发现4人受重伤、30人轻伤,暂无身故。另外,中国人寿承保了消防员的人身意外险。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认为,此次爆炸事故是一种灾害事故,不属于不可抗力,保险公司应该赔付,“只要是投保了,保险公司就应当对标的损失物承担赔付责任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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